欧盟的CBAM(碳边境调整机制) 目前并不称为“认证”,而是一项针对特定进口商品的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制度,未来将过渡到购买CBAM电子凭证(即支付碳成本)。以下是关于CBAM的核心要点,帮助您全面理解其运作机制和应对策略:
一、CBAM的核心目的
防止“碳泄漏”:避免企业为规避欧盟碳成本(EU ETS)将生产转移至碳排放标准较低的国家。
推动全球减排:激励非欧盟国家建立碳定价体系或提升减排标准。
二、适用行业与商品(2026年全面实施)
行业
具体商品
钢铁 铁矿石、钢锭、板材、线材、管材等
铝 原铝、铝材、铝制品
水泥 熟料、水泥
化肥 氮肥、磷肥、复合肥等
电力 直接进口的电力
氢气 2026年起纳入
三、企业关键义务(分阶段实施)
1. 过渡期(2023.10-2025.12)
每季度提交CBAM报告:
涵盖进口商品的隐含碳排放量(直接排放 + 间接排放)。
需提供原产国已支付的碳价格(如碳税、碳交易费用)。
无需支付费用,但数据缺失或错误将面临罚款。
2. 正式期(2026年起)
购买CBAM电子凭证:
凭证价格 = 欧盟碳配额(EUA)周均价 × 商品隐含碳排放量。
扣除在原产国已支付的碳成本。
提交经认可的核查报告:
由欧盟认可的第三方核查机构验证碳排放数据。
四、企业应对策略
碳排放数据体系建设:
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系统(Scope 1+2+3)。
采用国际标准(如ISO 14064)核算方法。
供应链碳管理:
要求上游供应商提供经核查的碳排放数据。
优先选择使用绿电、低碳能源的供应商。
减排技术升级:
钢铁/水泥:应用氢能炼钢、碳捕获技术(CCUS)。
铝业:提升可再生能源电解铝比例。
利用政策优惠:
若原产国有碳定价机制,可抵扣CBAM成本(需提供官方证明)。
五、重要时间节点
时间
要求
2023.10 过渡期启动,首份季度报告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
2025.1 提交2024年第四季度完整报告(含第三方核查)
2026.1.1 正式实施CBAM,进口商需购买电子凭证
2026-2034 EU ETS免费配额逐步取消,CBAM覆盖范围扩大
六、常见误区澄清
不是“认证”而是“申报+付费”:CBAM无一次性认证证书,需持续报告并购买凭证。
间接排放需核算:电力消耗产生的排放(Scope 2)必须纳入计算。
中小企业也受影响:只要进口CBAM清单商品,无论企业规模均需合规。
七、官方资源
欧盟委员会CBAM专题页面
CBAM过渡期申报指南
中国出口企业:关注商务部《出口欧盟碳足迹管理指南》(预计2024年发布)
建议行动:
① 立即开展产品碳足迹盘查;
② 与欧盟进口商确认CBAM义务分担方式;
③ 评估生产流程低碳改造可行性(如绿电采购、工艺升级)。
如需具体行业核算模板或核查机构名单,可进一步提供详细资料。